幸存者福利困惑:第一部分-展商网

幸存者福利困惑:第一部分

核心提示:
每个完成了退休金计划(或CSRS)退休申请的联邦雇员(退休金计划为SF 3107, CSRS和CSRS补偿为SF 2801)必须在申请的“年金选择”部分选择他们想要的退休方式。有五个选项可供选择:

  1. 为我的配偶提供减少的年金和最高的遗属年金(如果你在退休时结婚,这是“默认”的选择)。
  2. 给我配偶的减少年金和部分遗属年金。
  3. 年支付的年金只有在我的有生之年。
  4. 给对我有“可保利益”的人的减少年金和遗属年金。
  5. 给我的前配偶的减少年金和遗属年金。

这可能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决定,也可能因为配偶自己退休或可能使用人寿保险代替幸存者选举等因素而变得复杂。最常见的两个选择是:

  • 如果你退休后还单身,没有人在经济上依赖你,那么,第三条很可能对你有用。这次选举后,你的退休时间不会缩短。当你死的时候,你的退休生活也会随之“消失”。如果选择了第3条,而你结婚晚了,那么你将有两年的时间为未来的配偶选择幸存者年金。
  • 如果你是在退休那天结婚的,那么第一条通常会很好地发挥作用。请记住,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但没有进行选举,你的配偶将被要求提供他们的公证证书发给部分或“无”遗属福利选举。当你和你的配偶都在世时,你的退休金会减少10%(如果你是根据社会退休计划或社会退休计划抵消计划退休,你的退休金会减少10%)。如果你先于你的配偶去世,你的福利等于你去世时未扣减年金的50%(如果你是根据社会保障退休计划或社会保障退休计划退休,则为55%),并在你的未亡配偶的一生中支付。如果你的配偶在你的FEHB保险计划中,他们可以去通过遗属年金继续该保险(配偶是联邦雇员或领取养老金者可以选择将FEHB保险转移到他们的工资或年金福利中)。如果你的配偶在你之前去世,你可以通知人事管理局你的配偶去世,并将你的年金恢复到未减少的金额。

当退休人员在世时,潜在的遗属福利(支付给配偶,前配偶和/或可保险的利益)收到与养老金领取者收到的相同的COLA。当退休计划退休人员死亡时,如果退休人员没有收到COLA增加,因为他或她年龄在62岁以下,则自退休之日起,遗属福利没有增加。在下一个COLA生效日,如果离已故退休人员的年金开始至少一年,遗属年金将增加一个完整的COLA。如未满一年,退休津贴将按退休人员领取年金的日期按比例计算。

例子:根据她的服务年限和高三的平均工资,Judy在62岁退休时,每年有40,000美元的未减薪退休计划。选择最高遗属年金将使该金额每年减少4,000元(40,000元的10%),因此她的总年金现在为36,000元。由于她的总年金被COLA调整,配偶的遗属年金也随之增加。假设Judy已经活了25年,每年的COLA为3%,那么她的未减少退休金现在是82,400美元。遗属年金将为每年41,200美元(82,400美元的50%),她的未亡配偶将在余生中继续获得年度COLAs。如果她的配偶先去世,她的减少退休金(每年$74,160)将在通知人事管理局你的配偶死亡后增加到未减少的$82,400。

其他的选择呢?

部分配偶遗属年金

如果联邦退休人员先去世,养老金领取者的配偶不需要CSRS或FERS提供的资金,但他们需要继续享受健康保险,那么这种选择可以适用于一对夫妇。为没有资格通过联邦就业或退休获得FEHB保险的未亡配偶继续提供FEHB保险的唯一方法是提供遗属福利。根据退休计划,部分遗属福利选择将使你的退休金减少5%,而不是10%。如果你先去世,你的配偶将获得25%而不是50%的未减少的公积金年金(如果你的配偶在你去世时未满60岁,他们也有资格获得公积金补充)。

可保利益遗属利益选择

这不是一种常见的选举,因为这种选举会根据你的年龄和你所提名的人的年龄差永久性地减少你的CSRS或FERS退休。例如,如果你有三个孩子,想要提供可保利益的遗属年金,第一个问题是你必须只选择一个孩子,因为利益不能分享。其次,假设你选择了你31岁时出生的孩子。由于年龄差异,这将导致你的退休福利减少40%(见下文)。你死后,这个孩子只能得到减少的福利金中的555美元。

最后一件事,要做这个选择,你必须提供医疗证明,证明你身体健康(可投保),费用自理。根据人事管理局的说法,“可保利益”是一个保险术语,适用于那些有理由期望从你的继续生活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就遗属利益选择而言,如阁下指定下列人士为该可保利益的受益人,即推定该可保利益存在:

  • 配偶;
  • 有血缘关系的或被收养的比第一表兄弟更近的亲戚;
  • 前配偶;
  • 与你订婚的人;
  • 与你有关系的人那将会发生在承认普通法婚姻的司法管辖区建立普通法婚姻。

如申请人并非上述人士,你应向一名或多名知悉该名人士的可保权益人士提交誓章,连同你的退休申请一并递交。誓章应陈述你们之间的关系;被点名的人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为什么提到的人可能合理地期望从你的继续生活中获得经济利益。

为提供可保利息利益而减少的数额计算如下。如果被点名的人是:

  • 年龄较大、年龄相同或比退休人员年轻5岁以下的,减10%;
  • 比退休人员年轻5岁但不到10岁,减少15%;
  • 比退休人员年轻10岁但不到15岁,减少20%;
  • 比退休人员年轻15岁但不到20岁,减少25%;
  • 比退休人员年轻20岁但不到25岁,减少30%;
  • 比退休人员年轻25岁但不到30岁,减少35%;或
  • 比退休人员年轻30岁或以上,减少40%。

如果可保利益死亡,如果你与可保利益结婚并选择提供配偶福利,或者如果指定的人是你的配偶,而你改变选择提供配偶遗属福利,则可保利益自动终止。

为前配偶减收遗属年金及遗属年金

如果法院命令为你的前配偶提供遗属年金,你就不需要进行此项选择。人事管理局必须遵守法院命令的条款,但前配偶不能根据法院命令领取遗属年金,除非:

  • 这段婚姻持续了至少9个月;
  • 如果雇员在职期间死亡,他必须有至少18个月的假期须扣除退休开支的服务;
  • 前配偶在55岁前未再婚的。如果你和你的前配偶结婚30年或更长时间,这就不适用了。

如果你的前配偶没有资格根据法庭命令领取遗属年金,你可以在退休时选择领取遗属年金。如果你现在已婚,你的配偶的同意是必需的,因为任何选择前配偶使用此选项将限制支付给你的现任配偶的福利。前配偶和现任配偶可以选择的最大遗属福利总和是你的退休福利的50%或你的社会退休福利或社会退休福利抵消福利的55%。

当遗属抚恤金通过法院命令支付给前配偶时,保护现任配偶

如果法院命令为你的前配偶提供遗属年金,而你已经再婚,你应该选择你现在的配偶,就像法院命令不存在一样。如果你的前任配偶在55岁之前再婚或死亡而失去了津贴,那么你的现任配偶将有权获得所选择的最高津贴。如果你的前任配偶和你的现任配偶都在你去世后去世,人事管理局将首先执行法院的命令,你的现任配偶将有资格获得前配偶未得到的任何部分。

你也可以为你现在的配偶在退休时提供“可保利益”遗属选择,这将要求你的配偶放弃他们获得定期配偶福利的权利。这将需要减少你的退休金,以遵守法院的命令,然后第二次减少可保利益选举。如果您的前配偶先去世,您可以将可保利益选择更改为您现任配偶的配偶福利。如果你的配偶和前配偶都比你还活着,那么在你死后,人事管理局将首先履行法院的命令,并向你的现任配偶提供你减少的年金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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